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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电视剧《西安事变》侵犯冯钦哉名誉权 二审法院判决:西影厂赔偿道歉》内容简介
电视剧《西安事变》侵犯冯钦哉名誉权 二审法院判决:西影厂赔偿道歉

在电视(🎹)连续剧《西安事变》中,冯钦哉有炸毁煤矿、行贿钱大钧、随手枪杀少将(👗)江天正等情节。15年前,冯钦哉的后代认(📁)为以上情节严重侵(🔍)犯其名誉权,向西安(🥔)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西影厂”)提起(😳)诉讼(🧜),法院一审判处(👞)停播《西安事变》中(🙌)有关冯钦哉行贿的情节。然而,10余年后,西影厂再次侵权。

新闻回顾:西影厂15年前被判停播冯钦哉“行贿的情节”

36集电视连续剧《西安事变》由西影厂和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影视部合拍,2007年12月在央视电视剧频道播出。2008年,在西安的冯钦哉的孙子冯寄宁看到后,认为该剧恶意编造冯钦哉炸毁煤矿、行贿钱大钧、随手枪杀少将江(🚛)天正等情节,对冯钦哉名誉权造成严重侵犯,冯寄宁遂状告西影厂,要求其停止(🕠)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(🏘)。

冯寄(🖱)宁(🎊)委(🏒)托陕西诺尔律师所律师戴晓东代理此案。庭审中,戴晓东出示了11份地方志和相关人员的回忆录、书信等物。西影厂出示了3份证据。

法院认为(❇),《西安事变》中三段有关冯钦(👻)哉的描写均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历史史实,其中关于冯钦哉行贿钱大钧一节,贬损了冯钦哉的人格、侵犯了(🚯)冯钦哉的(🐨)名誉权。法院最后判定,西(🐕)影厂停播《西安事变》中有关冯钦哉“行(⏰)贿的情节”,并要求西影厂就“行贿的情节”在全国性报刊为冯钦哉恢复名誉、消除(🏚)影响,并向冯寄宁赔礼道歉。西影厂依据判决书履行了法院(🚉)判决的义务,冯寄宁、西影厂之间已经了结此起侵权纠(🖱)纷。

史料记载,冯钦哉为国民党陆军上将,早年加入同盟(🖇)会,追随孙中山,先后投身辛亥革命、护国讨袁、北伐(👐)战争、抗战。1949年任华北“剿总”副总司令,后随傅作义北平和平起义。

被诉“侵权”

搜狐公司追责授权方

西影厂从中承担和解费

让冯寄宁没想到的是,时隔(🎀)10余年后(🍭),西影厂会再度侵权。

2019年夏,冯寄宁发现网络上多家传媒公司播放的《西安事变》电视连续剧中仍存在侵(📛)权部分情节,遂连续多次维权。2020年12月9日,冯寄宁起诉搜狐(✏)公司,称搜狐公司(🎺)网络(👻)播放的《西安事变》电视连续剧构成名誉侵权。他这才(👾)了解到,2018年,西影厂将其摄制的《西安事变》电视连续剧拷贝(未删除有关冯钦哉给钱大(🧡)钧行贿一根金条的侵权情节)独占授予霍尔果斯时利和顺影视传媒有(🛥)限公司(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),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(♊)有限公司又从霍尔果斯公司获得传播权。

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判决,判令搜狐公司(🥞)在其视(🔜)频网站刊登(📻)道歉声明,为冯钦哉恢复名(🕐)誉,并向冯寄宁赔礼道歉,赔(✈)偿冯(🏳)寄宁精神抚慰金15000元(🕳)及律师(🚆)费(🀄)5000元。搜狐公司对此判决书不服,上诉至(🦕)西安市中级(😨)人民(💬)法院。

二审期间,因搜狐公(🙃)司所播放的《西安事变》电视连续剧来自霍尔果斯公司的授权,搜狐公司遂向霍尔果斯公司主张侵权赔偿(🤘)费用,2022年2月22日,霍(⬜)尔果斯传媒公司与冯寄宁达成和解,由霍尔果斯公司向冯寄宁支付25500元和解款,冯寄宁收到和解款后,申请撤回起诉,并就协议签订前播放电视剧《西安事变》中包含冯钦哉行贿等相关情节的行为不再向霍尔果斯公司和搜(📷)狐公(🈸)司及其关联公司追(⛴)究法律责任。

同时,霍尔果斯公司被搜狐公司追责时,找到为其授权的《西安事变》电视连续剧版(👶)权方西影厂主张侵权费用。2022年2月(⚫)28日,西影厂与霍尔果斯公司约定:前款约定(🥂)的25500元赔偿款及其他费用2500元,合计28000元由西影厂承担。

因此事和解,2022年3月7日,搜狐公司撤回上诉,冯寄宁也撤回(🦇)起诉。

其孙发现仍(🚆)有侵权情节的光(🐥)盘售卖

再(🥎)诉西影厂

本以(🏐)为西影(🚐)厂将此事已经处理完毕。但冯(⚓)寄宁又发现,在(😧)孔夫子旧书网发现有《西安事(🐱)变》电视连续剧侵权光盘销售。冯寄宁认为西影厂蔑视法律权威,知错不改,为谋取利益,故意继续传播,致使侵权范围扩大。

随后,冯寄(🚈)宁(🐯)再次找到律师戴晓东,让其为自(🐲)己代理,又将西影厂告上(🗿)法庭。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。

一审法院认为,西影厂单(🈳)纯向霍尔果斯公司转让(💩)含有(🚋)侵权情节的电视连续剧《西安事变》的行为、不会造成电视剧中的侵权情节向社会不特定人传播的后(🥞)果,只有在霍尔果斯公司授权其他地方公开传播时,才能引发社会对冯钦哉名誉评价的降低,才会产生侵权损害后果。鉴于西影厂在冯寄宁诉搜狐案中已经承担了侵权损害赔(📽)偿责(🥖)任,故冯寄宁在本案中再要求西影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,法院不(🈺)予支持。

庭审中,西影厂称已将电视剧中的(✳)侵权情节删除,并将删除(🗝)后的电视剧交付给了霍尔果斯公司,如再有(💬)删除(🈴)前的其他传播行为引发的侵权事实,冯寄宁可另行主张。

最终,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冯寄宁之诉讼请求。

律师戴晓东认为,根据事实和法律,西安电影(🌝)制片厂应该承担侵(🎮)权责任,一审法院有意遮掩侵(♒)权事实,遂提起上诉。

二审法院认为,西影厂作为电视连续剧《西安事变》的摄制者、第一发行者,其(⚡)转让播放权的行为与各平台播放侵权情节有直接因果关系,且西影(🀄)厂明知有侵权情节却不删除,对外转让播放权,其对本次侵权有过错,应认定西影厂侵犯了冯钦哉(🎞)的名誉权。

今年10月26日,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:撤销一审判决,并判处西影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全国发行的报刊(⏯)发表向冯寄宁表达(🚒)歉意的声明,并赔偿冯寄宁精神损害抚慰(🕟)金3万元。

74岁的冯寄宁11月18日告诉记者,西影厂给他支付了3万(🎥)元精神抚慰金,他此后一直期盼着西影厂在报刊上登载道(🔆)歉声明,为爷爷恢复名誉,可至今仍未道歉。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苗巧颖

来源:华商报大风新闻